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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冷静期杀妻一审判死刑:凶手向法官确认“立即执行吗”,当场未提上诉

4月25日,离婚冷静期杀妻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、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记结婚,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。2023年7月20日晚,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。到达后径直走向周某霞,被周某等人阻拦,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、周某霞等人捅刺,致周某霞死亡,周某等四人受伤。

红星新闻此前报道,2023年7月20日,赵某超于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沙洛工业园门口,持刀行凶,刺伤妻子多名家人,并捅刺妻子胸口数刀致其死亡。

▲案发现场▲案发现场

庭上,听到审判结果后,向法官确认“立即执行吗?”得到答复后,其称审理结果不公,但并未当场提出上诉。

庭审结束后,律师告诉被害者的妹妹周女士,是否会上诉,目前还不确定,周女士则表示,无论如何,能判处死刑都是一家人“想要的结果”。

红星新闻记者 周炜皓

编辑 郭宇 责编 官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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